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对《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经费的通知》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填报2018年度科技金融资助项目相关资料时,据实注明已经享受补助的情况,并对虚假填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已在辖区内享受过与本次科技金融资助相关补助的企业在汇总表里注明。
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9日
原文链接:关于《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经费的通知》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