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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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在郑高等院校和事业法人科研院所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8-22   浏览次数:43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19〕27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在郑高等院校和事业法人科研院所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和事业法人科研院所。

二、补助方式

以纳入国家统计部门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数据作为补助的依据。次年再次申请补助时,其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增速不低于5%。研发费用补助经费由单位自主立项用于科研活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应于资金文件下达6个月内,完成自主立项工作,并将立项文件报市科技局备案(未按时报送立项文件的单位,次年不再给予研发费用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申报单位须登录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二)网上填报。选择“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补助申请表”栏目进行填报并上传附件,高等院校上传的附件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科技活动经费情况表》(科技年报2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报表--人文、社会科学R&D经费情况表》(教社科年报3表);科研院所上传的附件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R&D经费》(JG1-08)。经单位审核后进行提交。

(三)资料要求。须在线打印含有条形码的《郑州市高等院校、事业法人科研院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补助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份,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纸质件须与网络版完全保持一致。

(四)县(市、区)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对符合补助要求的进行提交,并通过系统生成汇总表一份。汇总表与申请表纸质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

四、申报时限

(一)系统填报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8:30——2019年9月11日18:00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13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资源处210、214房间

五、联系方式

申报相关事项:资源处67177259  67180458

网络技术支持、填报中的系统问题:情报所67183377

首次注册、审核及密码找回请咨询:科技开发中心67185914或加QQ群741335410

 

                        2019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在郑高等院校和事业法人科研院所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