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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政策答疑】关于首批专业服务券问题解答
来源:   时间:2019-08-13   浏览次数:51

园区各企业、载体:

8月7日,高新区网站正式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拟发放名单。感谢大家对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关注和积极参与!

自高新区创新发展局2019年6月3日正式发布首批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劵线上申请通知以来,截止6月11日系统关闭,枫杨园区运营中心共接收到279家企业和13家载体申请,申请额度总计13928万元。根据管委会统一安排,枫杨园区通过复审企业260家,载体12家,首批发放总额度为1700万元。请获得额度支持的企业和载体后续务必珍惜,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力。

按照首批专业券的审核分配原则和重点支持方向,经园区初审推荐、管委会相关部门联合审查,2019年首批专业服务券分配情况现已公示。基于企业可能存在的疑惑,现做如下解答:

一、本次专业服务券审核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贴合主导产业、紧盯重点工作、提质双创载体总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具体原则如下:

(一)围绕高新区发展目标,重点支持以下8类服务项目

优先支持通过PCT途径获取国外专利补贴、国际商标授权补贴;企业资质认证、资质升级等认证认可服务;上市挂牌咨询和辅导;高企认定;软件企业认定;政策咨询和科技项目申报等政策申报服务;社保代办;工商注册、财税服务、制造外包等管理运营服务。 

(二)突出创新引领驱动,分类分级支持园区企业

为让企业更加明确创新发展方向,根据企业的数据进行客观评分,按照企业的发展潜力、日常工作配合程度、高新区企业管家平台填报信息规范程度、经济贡献度等进行潜力测评。客观评分占比80%,潜力测评占比20%,按照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最终依据企业资质和排名,将企业分为九个梯次,确定支持额度,重点支持瞪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

(三)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支持双创载体提质增效发展

双创载体对推动枫杨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大力支持园区双创载体提质增效发展,本次将传感器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融易众创空间、专利孵化中心、中原广告产业园等12家载体列入支持对象,按照载体级别分为三个梯度,分别给予一定额度支持。

(四)其他原则

1.如企业是载体的运营主体,则以企业名义或载体名义申报,二者只能选其一。

2.本次审核除优先支持的项目外,本着就高原则审核项目。当企业申报的项目中没有优先支持的项目或者优先支持的项目没有把企业的批复额度用完时,根据企业自己申报的项目中金额较大的、符合申报要求的且服务项目说明写的最为清晰的项目进行审核批复。

3.额外支持。对于枫杨园区运营中心2018年度突出贡献企业、载体、成长之星评选活动的6家获奖企业给与特别额外支持。

4.本次审核,如企业或者载体自身申报的总额小于拟发放的限额,则以企业自身实际申报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分配的专业服务券服务项目额度如何确定?

本次各服务项目的批复额度以管家平台公示的专业服务机构报价均价为参考(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高于6万元;PCT专利申请不高于2万元;国际商标每项不高于6000元;省级研发机构每个不高于1.5万元,市级每个不高于1万元),结合企业拟审批额度、企业实际需求等确定每个项目的审批额度。

三、本次申请专业服务券的企业,获批额度不理想的,是否还有机会申请?

高新区专业服务券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首批发放额度不超过以下标准的企业均可再次申请:

(一)独角兽(培育)企业,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瞪羚(后备)企业,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90万元。

(三)高新技术企业(营收符合制定标准),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80万元。

(四)通过国家或河南省备案(A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50万。

(五)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引领型平台(机构),每年申请额度分别不超过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

四、本次没有获得专业券支持,下次能否继续申请?

按照《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符合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支持对象范围内的企业或载体均可申请,第二批专业服务券申报工作启动后,园区运营中心会通过多种途径通知大家,请密切关注。

五、企业管家平台上显示的状态还是“审核中”?

目前处于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才能正式发放服务券,因此目前还是“审核中”状态。待网上管家平台正式发放后,企业或载体可进行专券专用。

如企业还有其他疑问,可按照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关于郑州高新区2019年第一批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拟发放名单的公示》通知要求,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枫杨园区运营中心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凡是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地址、电话,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扫描件。枫杨园区运营中心对相关内容予以保密。

为保证客观公正,保护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fyyqkjfwb@163.com。

感谢企业对枫杨园区工作的支持,园区将一如既往的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千方百计为企业提供良好优质服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甘当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共同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附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关于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枫杨园区运营中心

2019年8月7日


原文链接:【政策答疑】关于首批专业服务券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