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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8-05   浏览次数:43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安排,为做好郑州市201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不含巩义市、郑州高新区、航空港区)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16年经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无复审环节),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条件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

郑州市科技局受理材料截止时间:8月20日(暂定)。

说明:因省高企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正式申报通知尚未下发,请企业暂按本通知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待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正式下发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后,郑州市科技局将发布正式通知,进一步明确报送截止时间。

四、申报及初审流程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确认后进行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纸质材料提交。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书籍式装订一式四份(两正两副),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见附件4)一并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版(见附件1)。

(四)材料初审。郑州市科技局出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初审转办单”,由企业携“转办单”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税务局进行税务初审。郑州市科技、财政部门同时进行审核。

(五)网上提交。待郑州市科技、税务、财政部门审核纸质材料后,企业进行网上提交。

五、注意事项

1、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辖区内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企业的服务及审核工作。

2、中介机构的选取按照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凡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出具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六、联系方式

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刘玉重  魏鹏飞

联系电话:0371-67185359

邮箱:zzkjjgxc@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工人路13号科技局10楼1013室

材料受理联系人:刘晓聪   联系电话:0371-67174525

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371-65966154

 

 

2019年8月2日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