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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8-02   浏览次数:40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我市技术市场体系建设,根据《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郑科规〔2019〕2号,点击http://public.zhengzhou.gov.cn/02Q/1665268.jhtml查看)精神和要求,决定启动2019年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技术输出方(卖方)、技术吸纳方(买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处、新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五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

二、申报条件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分类进行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技术输出方(卖方)补助申请:对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工商税务关系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郑科规〔2019〕2号文件第四条给予补助。

(二)技术吸纳方(买方)补助申请:对工商税务关系在我市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依据上年度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未涉知识产权除外)实际付款额,按照郑科规〔2019〕2号文件第五条给予补助。

(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经国家、省和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服务)机构,对促成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未涉知识产权除外),且在郑实施转化的,依据促成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照郑科规〔2019〕2号文件第七条给予补助。

(四)技术合同登记处补助申请:对承担2018年度全市技术市场目标任务的技术合同登记处(依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市技术市场目标任务的通知》郑科〔2018〕20号),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依据郑科规〔2019〕2号文件第九条给予其依托单位补助。

(五)新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补助申请:对2018年度经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推荐,被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依据郑科规〔2019〕2号文件第七条给予补助。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六)技术合同涉及单位之间具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及关联关系的,不得申报。

(七)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八)申报当年及上一年内未列入郑州市信用中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 技术输出方(卖方)补助申报材料。

1. 下载填写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申请表(技术输出方);

2. 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附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及对应资料附件,每个技术合同应包含以下材料:

(1)2018年度发生(执行)的,且发票、银行进(到)款单在此期间发生的技术合同;

(2)对应的2018年度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进账单(加盖财务章);

(3)对应的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导出的技术合同登记表。

(二)技术吸纳方(买方)补助申报材料。

1. 下载填写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申请表(技术吸纳方);

2. 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附经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未涉知识产权除外)复印件,每个技术转让合同应包含以下材料:

(1)2018年度发生(执行)的,且发票、银行进(到)款单在此期间发生的技术合同;

(2)对应的2018年度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进账单(加盖财务章);

(3)对应的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导出的技术合同登记表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 附知识产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年费收据及权属转让证明材料。

(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报材料。

1. 下载填写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申请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2. 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附2018年度促成的技术合同及对应资料复印件,每个技术合同应包含以下材料: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供需双方所共同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未涉知识产权除外),即三方合同;或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供、需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及所促成相关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未涉知识产权除外);

(2)对应的2018年度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进账单;

(3)对应的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导出的技术合同登记表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四)技术合同登记处补助申报材料。

下载填写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申请表(技术合同登记处)。

(五)新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补助申报材料。

1. 下载填写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申报书(新认定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 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 主要业务骨干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

5. 附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上半年促成的技术合同及对应资料复印件,每个技术合同应逐一包含以下材料: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供需双方所共同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即三方合同;或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供、需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及所促成相关的技术合同(吸纳方在郑州)复印件;

(2)对应的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导出的技术合同登记表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复印件;

(3)对应的技术出让方开具给技术受让方的收款发票、进账单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6. 附2018年度机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7. 附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上半年组织交流活动、技术培训、讲座和服务企业情况证明材料(如:文字、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8. 附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情况及业绩的辅助材料。

四、初审推荐

上述申报材料第(一)、(二)、(三)、(五)四类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一式四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科技主管部门三份、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一份)。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查验相关原件,分类填写推荐单位申报汇总表各一份,在申报书及汇总表上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后报至郑州市科技局(电子版发至cgzhbz123@126.com)。郑州市科技局根据需要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相关原件进行抽查,对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予以通报。

上述申报材料第(四)类申报单位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直接报至报郑州市科技局(电子版发至cgzhbz123@126.com)。

五、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学技术局4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霞、俞永达、郑丽萍、王婧婧 67170589、67170929。

   2019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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