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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来源:曹明霞   时间:2022-10-19   浏览次数:49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创新平台建设,助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5G新型基础设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方向。


(二)生物经济领域。重点聚焦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新药创制、合成生物学、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生物育种、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安全等方向。


(三)新材料领域。重点聚焦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和智能仿生材料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


(二)应聚焦申报方向,明确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三)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尚无省认定或命名的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数量


实行存量评价与增量认定挂钩机制。根据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评价结果、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确定发改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申报数量(见附件1):


(一)发改部门申报数量


1.优化整合评价结果为第一档的可申报5家,第二档的申报3家,第三档的申报2家;


2.获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的可增报2家(不叠加计算)。


(二)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申报数量


1.双一流高校申报5家;


2.创建双一流高校、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省属三级甲等医院、省政府直属科研机构申报3家;


3.其余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申报1家。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11月4日前一式3份报送我委。申报材料包括: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请示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


联 系 人:任奥博  0371-69691194

陈陆阳  0371-69691820

电子邮箱:hngkj@126.com


附件:

1-1.各单位申报数量依据

1-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2022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E9jU7Xnh2DliNFCsNed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