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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来源:曹明霞   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44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建立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推动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决定建立我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按照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制度

自2022年10月起,建立河南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制度。河南省内创新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经所在地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查,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汇总后,报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审核推荐。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后,纳入河南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纳入名单的创新主体享受以下政策:

(一)在对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主体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或经甄别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形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三)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优先审查指标上给予倾斜。

(四)在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国家级项目申报方面,提供专家服务,优先推荐。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施、条件和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属于国家或省、市、县(市、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或生产能力,且拥有PCT(欧洲、美国、日本)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中国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或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或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各维权援助中心(站)承建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若有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三、申报程序

(一)创新主体遵循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河南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团登记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备查。

(二)各申请单位需要提交《河南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团登记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申报条件中符合(四)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各申请单位于2022年11月10日前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邮箱报送申报表和汇总表的word版(excel版)与带章扫描件PDF版,相关材料报以PDF版格式报送(共5项:1为申报表word版2为汇总表的excel3.4为申报表和汇总表的带章扫描件PDF版5为相关材料PDF版

四、管理和退出机制

)创新主体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创新主体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且没有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规定按时整改的,或有其他违反专利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移出精准管理名单,并依法依规处置。

)精准管理名单中有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经复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

)列入名单的创新主体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被移出精准管理名单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精准管理名单。


邮箱:zzgxqzscqk@163.com

联系电话:61311927

原文链接:https://www.zzgx.gov.cn/tzgg/677024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