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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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郑州高新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曹明霞   时间:2022-11-22   浏览次数:5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 施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9〕157号)的要求,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决定启动2021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现就高新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总部企业认定对象为复核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或郑州市现有企业。

(二)总部企业复核对象为已经认定的郑州市总部企业情况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6)。

(三)企业近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截至申报日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等。

二、时间安排

本次认定及复核工作高新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5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园区,由园区初审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管委会南3楼财政金融局收入管理科。

三、联系方式

管委会南3楼财政金融局收入管理科

联系电话:67981477,联系人:李丽君

联系电话:67986589,联系人:李悦

电子邮箱:zzgxqsyb@126.com

 

 

财政金融局

2022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zgx.gov.cn/tzgg/678528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