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入驻条件
(1)孵化企业/团队具有产业化前景或者有能力完成前沿技术攻关,能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
(2)接受研究院相关科研指标及经济指标考核;
(3)能积极配合研究院的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参观、考察,统计数据及时上报、项目路演等必要的活动;
(4)孵化企业/团队必须有入驻协议约定的常驻研发人员办公;
(5)入驻场地不得进行转租或从事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6)入驻后,所有人员接受研究院和入驻场地的双重管理,按照管理要求和入驻协议要求持门禁卡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段内进行科研和技术交流活动;
(7)孵化企业/团队提供一主一备两个联系人(姓名、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等),联系人既要熟悉该项目,又要具备项目内部的协调能力和外部协作能力;
(8)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参观、考察通知时,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及时安排现场配合人员,接受统一的管理;
(9)孵化企业/团队需依托研究院进行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申报、横向技术开发等相关工作。
入驻需要提交的审核资料
(1)图文并茂电子版孵化企业/团队简介(包括但不局限于所属领域、发展历程、项目前景、研发周期、当前研发阶段、项目经费情况、国际国内所处的地位、已取得的成果(认证)及预期成果情况等,企业入驻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简介等资料);
(2)孵化企业/团队负责人详细简历(包括但不局限于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最高学历、现任职务、教育及从业经历、主持或担任过哪些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电子版照片等);
(3)孵化企业/团队核心成员介绍(参考前一项);
(4)产品/样品/成果/宣传展板等实物;
(5)上述资料中涉及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书、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